经过我的探查,这站上车的人一向最多,我随波逐
最能鱼目混珠。
我在出租车上一边给自己
了点花
水用以遮盖也许会被察觉的
味,一边向上天祈祷千万别出意外。其实意外可能
很多,比如说她有时突然下车,再比如上来个老弱病残孕,冯梦瑶给人让了座。所以我只选择拉后三站,以便尽量减少这些突发状况出现的可能
。
事情的发展还算顺利,我随着人
上了车,欣
的发现她还在那。此时车子上的人已经很多了,我踩着赶公车的人惯用的步点向后门挪动,悄悄站到了冯梦瑶的
后。站到她的
后是为了让她无法观察到我,好掩藏行迹。
果然,我能感觉得到,包括她在内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前后两个我是同一个人。
又过了三站,车子开始刹车靠站了,我装作失去平衡,侧
轻轻撞在冯梦瑶的肩膀上,然后迅速的站定
形走了出去。
公车上这种轻微的碰撞是在所难免的,而我却是故意这么
,因为在这一靠的瞬间,我借着把原本插在口袋里的右手快速抽出扶稳栏杆的当口,顺势将一样物事带出
袋,似乎是意外一般‘掉’在了她的
上。那是一个黑色的
夹,外表看起来很高档。
我毫不迟疑的向门口挤去,而眼角的余光一刻也没离开冯。果然不出我所料,她发觉
上略有异样,瞩目望去见是一个
致的钱包,而且很鼓。我
的动作很自然,那是我曾经很多次练习的结果。她当然以为那是我因为车子晃动不小心遗落的,而贪图小便宜的
格使她丝毫没有出言叫我的意思,而是把自己随
的白色提包轻轻放在了自己两
上,盖住了那价值不菲的‘钱夹’。她以为走运捡到了宝,其实这一切都在我的计划之下。
看着她私匿了那重要的
,我心中又是一喜,迅速下车去了,我的第二步顺利完成!
之所以在这里下车,是因为此
在晚上七点多时非常冷清,行人稀少。我下车之后迅速来到一片人工湖旁边,找到预先勘察好的隐秘所在,又脱掉
上这套行装,从书包里拿出第三套风格截然相反的制服
子、浅蓝色长袖衬衣和黑色夹克衫穿上,并取出另一瓶廉价的男士香水
在
上。然后将早准备好的各色
佩
齐全并检查停当,跨上一个普通的小挎包,收拾起
上替换下的衣物和那个眼镜一
脑
进包里,把自始至终装着一块二十斤重块石的包慢慢沉到了湖水里。
现在,我和刚才便是截然不同的第三个人,就好像茫茫人海中不起眼的一个上班族。
为了不留下任何指纹,我预先在双手几
常用的手指指肚上抹了胶水,等胶水风干之后表面便形成一层光
的薄
,现在我可以洗干净手了。沉包入水要轻放,免得发出落水的声响,湖水也成为消除证据的最好工
,就连手上的胶水也可以轻易洗掉。
连续更换三套装扮,改变俩次
味,是为了将我被认出的可能
降到最低。
冯梦瑶平时安祥自得,但这并不表示她观察事物感觉迟钝,相反我倒觉得她是个
察力很
锐的人。为此我必须小心再小心,毕竟低估对手就是对自己的犯罪。